財產行為稅包括哪些?申報繳納印花稅時應填報什么報表?關于簡并申報 您都了解嗎?房產稅、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申報時應填報什么申報表? 武漢網的小編整理了大家最關心的幾個問題。
一、財產與行為稅是否應合并申報?
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)的規(guī)定:“一、自2021年6月1日起,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、房產稅、車船稅、印花稅、耕地占用稅、資源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、環(huán)境保護稅、煙葉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,使用《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》。納稅人新增稅源或稅源變化時,需先填報《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》?!稄U止文件及條款清單》所列文件、條款同時廢止。”
二、房產稅、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申報時應填報什么申報表?
(1)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申報表單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2號)的規(guī)定:“二、將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的納稅申報表、減免稅明細申報表、稅源明細表分別合并為《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納稅申報表》《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減免稅明細申報表》《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稅源明細表》。三、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。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征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5號)發(fā)布的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、房產稅納稅申報表同時停止使用。”
(2)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)的規(guī)定:“一、自2021年6月1日起,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、房產稅、車船稅、印花稅、耕地占用稅、資源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、環(huán)境保護稅、煙葉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,使用《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》。納稅人新增稅源或稅源變化時,需先填報《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》?!稄U止文件及條款清單》所列文件、條款同時廢止。”
三、納稅人申報繳納印花稅時應填報什么報表?
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)的規(guī)定:“一、自2021年6月1日起,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、房產稅、車船稅、印花稅、耕地占用稅、資源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、環(huán)境保護稅、煙葉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,使用《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》。納稅人新增稅源或稅源變化時,需先填報《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》。《廢止文件及條款清單》所列文件、條款同時廢止。”
四、納稅人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時應填報什么申報表?
(1)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》(稅總函〔2016〕309號)的規(guī)定:“現將修訂后的《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》(見附件)印發(fā)給你單位,請認真做好落實工作。各表單執(zhí)行情況請及時反饋稅務總局(財產和行為稅司)
附件: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(修訂版)”。
(2)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)的規(guī)定:“一、自2021年6月1日起,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(zhèn)土地使用稅、房產稅、車船稅、印花稅、耕地占用稅、資源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、環(huán)境保護稅、煙葉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,使用《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》。納稅人新增稅源或稅源變化時,需先填報《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》?!稄U止文件及條款清單》所列文件、條款同時廢止。”
關于簡并申報的這些要點,您都弄清楚了嗎?在申報過程中遇到更多問題,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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